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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检查指导我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2015年04月15日 10:58 邓燕林 点击:[]

    根据自治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部联合下发桂政管发﹝2014﹞61号文件通知,我校被确定为自治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将于今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创建工作,8月份国家和省组织评价验收。

    为做好创建工作,4月13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一行4人到我校就“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后勤管理处处长刘训来、副处长张肖伟,后勤综合科、水电管理科负责人与检查组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上,节能科检查指导组听取了我校创建工作情况、下一步节能工作计划的汇报。节能科副科长刘鹤胜从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消费、管理监督六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他对我校下一步如何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分表”进一步做好工作做了详细的指导,希望我校结合评建要求,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软件、硬件建设上搞好软指标、硬指标和特色项目三个方面的工作,制定计划、明确分工、对照检查,充分做好迎接国家、省、市的评价验收工作,力争全面通过各级评价验收。

    会后,节能科一行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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