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汇报会在南校区飞天楼517会议室召开。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杨玉华巡视员带队的评价验收小组,对我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评价验收,党委书记李幼平、副校长罗国湘,党办/院办、学工处、基建处、后勤管理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陪同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还有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领导。会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韩克军副局长主持。
评价验收会上,杨玉华介绍了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并通报了验收组在广西进行集中审查阶段中,我校总得分为106.7分(满分110分),验收成绩在全区38家单位中排名第一。希望学校要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继续重视节能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绿色环保意识,使每个学生把节能的种子,散播出去,在社会上发芽成长,推动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罗国湘代表学校向专家组进行了专题汇报。罗国湘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程、办学特色及学校的基本情况,他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建设;宣传教育并重,培育绿色人才;挖掘节能潜力,开展节能改造等三个方面介绍了我校节能主要工作。他指出,学校的创建工作是以建设绿色校园为目标,注重节能技术应用与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同步进行,通过技术与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学校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下一步我校将会继续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标准和要求,整体推进我校节能工作的开展, 确保学校节能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随后,李幼平及相关人员陪同验收组领导、专家重点对我校校园能耗监控中心建设、地源热泵供热系统、灯光自动控制系统、LED照明、节水器具推广使用和中水回收利用等节能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李幼平表示,今天莅临验收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在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领域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验收会是对我校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的综合评价,更是我校一次难得的学习提高的机会,必将对我校的绿色校园建设起到有力的提升作用,并感谢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对我校节能工作一直以来给予的指导与帮助。
链接:2014年9月,我校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确定为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
全国第二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共1258家,广西38家,桂林市3家。这次验收会分为集中审查和实地抽查两种方式,我校和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被列为实地抽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