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管理,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7年度维修改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本部门的设施使用状况和发展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充分考虑预算项目的实际执行能力,提出需要维修和预计可能需维修或改造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维修项目是指预算金额超过100000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
(一)一般土建、园林、装饰装修、安装维修改造工程。
(二)校园水、电、木、气等维修改造工程。
(三)房屋、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维修改造工程。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7年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工作,增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请表。未申报并列入修缮计划的,除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紧急维修改造项目外,2017年不再临时安排维修改造工作。
(二)各单位申报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时,需简要说明维修改造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内容及要求、经费概算等内容,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后勤管理处。
(三)各单位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由后勤管理处汇总,并请项目归属管理部门论证,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形成《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7年修缮计划》,列入2017年度财务预算。
(四)各单位已纳入2017项目库中的项目中所包含的维修、改造工程(土建及水电改造,墙面、天棚、楼地面装饰)需一并上报,并在表中注明“纳入2017项目库项目”及项目名称,项目实施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由项目经费支出,不列入学校年度维修经费内。
(五)请各单位填写《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修缮工程项目申请表》、《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修缮工程项目汇总表》,并于11月24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weizd@guat.edu.cn,纸质版送至南校区飞天楼526A。
后勤管理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