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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转诊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2015年06月08日 08:14 后勤管理处 点击:[]

    各系部:

    校卫生所定于2015年6月11日全天,对我校参加桂林市城镇医疗保险的学生在2014年9月—2015年1月期间由校卫生所转诊至外校就诊的门诊医疗费进行统一报销(报销范围、须带资料见备注)。望各系部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到校卫生所办理报销手续。

    【备注】

    1.报销范围:必须是参加了桂林市城镇医疗保险的学生,并经校卫生所转诊至校外医院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2.须带资料:携带校卫生所转诊记录本、外校就诊病历本、诊断证明、相关发票和明细清单。

    3.报销地点:校卫生所林柏医生处。

    校卫生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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