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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所就诊须知

    2017年05月26日 16:38  点击:[]

     

    一、上班(坐诊)时间:

    每学期法定工作日8:20-13:00;14:10-18:30;(其余时间段、节假日及周六、日均属急诊),卫生所24小时值班电话2289200.

    二、就诊流程:

    1、自助挂号(师生可用工号或学号在自助挂号机上完成操作);

    2、排队候诊(候诊大厅);

    3、首诊医生接诊(诊室1, 诊室 2, 急诊室);

    4、缴费、取药(药房);

    5、门诊治疗(转诊)。

    三、卫生所实施药品零差价,不收取现金和挂号费,按规定收取诊查费,不得进行静脉输液业务,也不得接受任何外带药品的处置。

    四、凡来医疗机构就诊人员必须以实名(身份证姓名)就诊,不得借用、串用或者冒名使用,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五、在就诊过程中,对医师采取的检查、治疗意见,如有疑问,请马上与医师联系。在取药后,请认真核对药物,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六、请遵照医嘱治疗,病情如有变化应及时携带有效证件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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